臻荣律师事务所举办案例研讨会

日期:2021-11-15 作者:臻荣常法中心 浏览:130

为了提升律师团队中青年律师的庭审应变能力和辩论技巧,广东臻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臻荣”)于2021年7月2日下午举办了主题为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的案例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系针对一起真实的民事诉讼案件(即债权人认为债务人的股东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依法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从而影响其债权的实现,诉请法院判决该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进行讨论。股东是否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案件的争议焦点,也成为研讨会的探讨重点。臻荣的合伙人王祥力、肖珍、吴伏梅、河金英等多名资深律师出席本次研讨会,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游雄志、余海培律师以及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黄润部律师受邀莅临指导,臻荣执业律师等律所成员积极参与了本次活动。
研讨会过程中,分为原被告方的律师队伍围绕着股东是否怠于履行清算义务、未/无法清算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案件是否应从侵权纠纷角度出发考量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判断原则等争议张开热烈讨论。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适用理解及办案经验,与会嘉宾和资深律师多个角度分析了我国实践中的做法,并结合我国法律法规理论和演进规律提供不同维度的见解。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本次研讨会展示了臻荣律师的风采,获得了业界的充分肯定,共同精进了业务能力。臻荣律师事务所将会继续以各种方式提升臻荣律师的实务能力,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