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没有“劳动合同”字样,还是劳动合同吗?

日期:2022-04-07 作者: 浏览:0

律师解答: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合同对劳动期限、工作内容、薪资标准、劳动纪律等内容有明确约定的,则该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可以认定为实质上的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签订该合同以后,无需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实际上,中小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案件屡见不鲜,每次出现都有可能导致企业产生数万元的损失。因此,使用规范的劳动合同模板,注意合同的及时签订及科学管理,无形之中可以让企业免受巨大的违法风险。




法律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第八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未签订名称为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但双方签订的包含工资、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期限等内容的书面协议,具备劳动合同本质特征的,应当认定双方已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