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劳动关系、合同风控、知识产权、经营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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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润部合伙人/律师

执业证号14419201210024114
自2007年进入律师行业,从事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已十余年。期间承办过众多非诉及诉讼领域的法律事务,特别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对劳动关系、合同风控、知识产权、经营合规等劳动合同关系的非诉处理,诉讼解决处理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和见解。曾为多家私募投资公司(基金)、政府机构、著名外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民营企业提供专业化法律顾问服务,同时在房地产和建筑工程、劳动用工风险管控、公司治理及风险控制、企业投资融资及收并购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专项性法律服务,并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荣誉称号

  • 现为广东臻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 新闻动态
  • 成功案例
  • 专业研究
  • 服务客户
曾参与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的重点客户包括但不限于有:深圳邦泰生物、深圳富川基金公司及其旗下数家PE基金合伙企业、深圳力汇丰盈四号投资合伙企业、广东苏宁电器、合景泰富、亨氏联合、箭牌(中国)、美赞臣(中国)、新世界广场、东莞金业电子、东莞东运制版集团、广东众生药业、东莞广创混凝土公司、湛江粤西建筑公司、DHL快运广东区四家分公司、东糖集团下属东莞彩田食品、东莞源清投资公司、东莞水投集团、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阳江纳谷科技、优蒂利汽配公司等。
代表性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有:

  • 代理粤西建筑公司诉东莞某奔驰经销商拖欠工程款纠纷,为客户追索回长达十三年的工程款500多万元,并计回数1000多万元的拖欠利息,挽回千万损失。
  • 代理某“以房抵工程款”新型疑难纠纷,在复杂的三角债务和疑难的债权相抵司法实践中取得全面胜诉结果,为客户取得退回抵房款900多万,并计回近三千万元利息,赢得客户好评。
  • 担任东莞市长安新河PPP工程项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等,保障东莞市首个涉污水行业PPP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支持。
  • 代理刘某上诉东莞某开发商拒不结算工程款纠纷,在客户一审完全败诉之下接受二审委托进行上诉,成功为客户争取发回重审,并在重审阶段巧妙引导开发商最终双方和解结算,取得双赢结果。
  • 代理广州某房产开发商在东莞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多宗工伤及劳动争议案,为该客户取得胜诉判决,并通过司法实践全面理清层层分包关系,有效规避了开发商的用工风险。
  • 代理东莞某村社区“小产权”物业超期出租的租赁合同案,为客户在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前提下仍取得了投资赔偿和超期期间可得利益损失赔偿。
  • 担任深圳富川基金公司等四家有限合伙企业诉投资项目公司股东“对赌协议”回购系列案代理律师,在合计标的额近亿元的诉讼系列案通过扎实的诉讼准备、高质量庭审工作和专业律师技能体现,在一审诉讼中取得全面胜诉,且成功锁定配偶股权份额。
  • 受邀出任东莞市中堂镇造纸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审,作为法律部分的专家成员提供专家意见及评分。
  • 受邀出任东莞市东江下游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审,作为法律部分的专家成员提供专家意见及评分。
  • 担任东莞市大型市属国有企业水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项目主办律师,在原水、供水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水环境项目融资并购领域提供各项法律服务。
  • 担任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常年法律顾问主办律师,全面参与处理水务工程勘查、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各类法律问题。
  • 担任美赞臣公司、箭牌公司、亨氏公司、优蒂利公司、众生药业等外资或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劳动法律事务顾问律师,为企业劳动用工方面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 参与广州市首例环保按日连续处罚行政复议案,获得广州市环保局认定撤销处罚决定。
  • 参与日资昭和公司处理经济性裁员群体劳动纠纷,在两级法院均取得完胜结果。。
  • 参与亨氏公司处理企业政策性跨行政区域整体搬迁过程中的劳资问题,设计、起草整体方案、流程和文件;辅助公司顺利完成整体搬迁,并且所涉200余名员工无一纠纷。
  • 为深圳邦泰生物公司重整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完善商业秘密架构和法律风险防控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设计、方案、流程和应用文件起草等工作。
  • 为合景泰富公司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设计、方案、流程和应用文件起草等工作。
  • 参与美资美赞臣公司、箭牌(中国)公司、阳江纳谷公司关于团队架构重整人力资源专项。